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武文辉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8-03 15:56)    点击:160

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按照《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这是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规定的特色,区分患者的死亡和残疾,并且给出了具体的计算标准。

由于精神损害的不确定性,在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上各国大都采取非常谨慎的太多,往往更多的是给出一个指导性的判定标准,具体的处理归纳为法官的裁量权。而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却将精神损害赔偿规定为死亡6年、残疾3年的情况。

这样的处理显然是非常不够人性化的。也违背了法官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法官自由裁量的基本原则。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武文辉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武文辉律师,武文辉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武文辉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64350650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武文辉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忻州律师 | 忻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武文辉律师主页,您是第2803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