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无力养育,送给他人收养可以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5-18 15:00) 点击:228 |
未婚生子无力养育,送给他人收养可以吗? 根据我国《收养法》 的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 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办理完收养手续后,可以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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