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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的财产可以要求划分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02 11:08)    点击:134
同居财产的财产可以要求划分吗?

  1、按财产与人身关系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

  (1)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

  (2)非人身关系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

  2、按财产取得方式划分,可分为:

  (1)原始取得,如生产创造的财富、劳动所得、孳息。

  (2)继受取得的财产,如买卖所得、博彩所得、受赠财产、继承财产。

  3、按财产取得时间划分,可分为:

  (1)同居前取得的财产;

  (2)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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